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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版 趣怪時事] 離婚後翻臉不認?落伍了

離婚後翻臉不認?落伍了

離婚後翻臉不認?落伍了


Marriage (婚姻) 破碎了...


網絡圖片

   

中時電子報╱綜合外電報導 2010-07-26 09:53

根據《今日美國》報導,愈來愈多離婚的父母,採用更加人性和友善的態度面對離異的一方,包括允許對方在探視孩子時,留宿在自宅客房。


僅管不能白頭偕老,新世代的離婚父母也許是看了太多不幸離婚家庭造成孩子日後成長的陰影,他們決定即使是離婚,也要在不幸中尋找一個對孩子最好的相處方式。愈來愈多離異的一方,可接受前妻或前夫在探視孩子時,留宿在自宅內的客房數日、共享早餐或下午茶,及允許對方使用自己的車輛,以減少對方的成本考量,增加探視孩子的次數。


對更形友善的「新離婚關係」,孩子無異是在不幸中的最大受益者。
兄弟,在自拍及偷拍精華區回覆「謝謝」兩字就好,不用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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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對小孩是滿好的
需教育改善
不要把自己的問題 導致成別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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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基本上...離了 還得付錢...有點像買了車 撞爛了 而貸款還好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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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新關係也是可以考慮的新相處方式
這樣很好ㄝ
孩子ㄉ心靈不會受到嚴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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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對方的成本=增加自己的成本.
離婚也是可以再做朋友.
這種方式確實對小孩會比較好
一切還是要站在小孩的角度來想
但還是要看情況來適當作為比較保險
以免昭受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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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誰都有好處的~
如果是搞得很難看得離婚收場呢?
例∼太太給你帶綠帽,還是好幾頂..
要住他家∼也要看對方另一個新歡接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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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家庭多多少少對孩子的發展有所影響
我想說!說什麼?
新離婚關係。。。的确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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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相處模式
在現在社會裡,見怪不怪了
我有朋友爸媽 因為小吵離婚,現在不也住在一起!
現在離婚的機會太高了
真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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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要看是因為怎樣的原因離婚吧?
假如是純粹個性不合 理念不同 等等和平因素造成離異
當然可以在離婚之後和睦相處
但假如是因為外遇 家暴等暴力因素而離婚的話
恐怕是避之為恐不及了...
http://pix.gogobox.com.tw/out.php?i=411986_YUIs520s19.jpg
現在的人離婚就是太簡單了,才不會對自己當初如何的幸苦才成立的婚姻那麼的愛護,一點小小的事就輕易把離婚二字說出口,也很自私從來也不考慮小孩子的心理及心態,都是為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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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擔心影響孩子就應該不要離婚
對孩子永遠是傷害
這種情況見面還是常吵架
比不見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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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這樣做,真的小孩以後成長的心理發育健全有好的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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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情況在華人世界裡是不太可能發生的
大部份都是鬧到不可開交才離婚所以...........
離婚實在是很不幸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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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屁!!

離婚然後可以相處良好是對小孩好? 這媒體是怎樣? 唯恐天下不亂?

難道沒人覺得這根本是變相的在鼓勵離婚嗎?

真的相處良好會離婚嗎? 講的好像離婚這件事是對的 沒有錯的...

真的不愛對方 幹嘛要生小孩? 除非是有外遇或第三者介入 不然都生小孩了 還要用什麼個性不合或是他不適合我這一類的爛藉口來離婚?

然後離婚之後再跟對方好 再展現要照顧小孩的責任..

放屁!

真的對小孩好根本就不要離婚! 相處再怎麼良好 都不會改變你已經離婚的結果!!

這樣對小孩叫好? 這社會的積非成是的問題真的是嚴重到不敢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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